河南县2025年鼓励牛羊出栏奖补措施

全县广大养殖户、家庭牧场专业合作社及生态有机畜牧业合作社

为进一步推动县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牧民群众的出栏积极性,加快“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助力增收致富,特制定《河南县2025年鼓励牛羊出栏奖补措施》,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奖补活动开展期限为2025715日—20251231日,2026212026630日,若奖补资金提前发放完毕,本奖励措施将自资金发放完毕当日起同步终止执行资金未提前用完的,按既定期限执行。

一、奖励范围和标准  

奖励对象为河南县县域内从事牛羊养殖的牧户、家庭牧场、专业合作社、生态有机畜牧业合作社,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1.牧户、家庭牧场及专业合作社,与河南县从事交易、屠宰、加工等企业完成牛羊交易的,每头牛奖补35元,每只羊奖补10元。

2.牧户、家庭牧场及专业合作社,单次交易牛10头及以上(含10头)的,每头牛奖补50元;单次交易羊50只及以上(含50只)的,每只羊奖补15元。

3.生态有机畜牧业合作社,一次性销售牛100头及以上(含100头)的,每头牛奖补100元;一次性销售羊200只及以上(含200只)的,每只羊奖补40元。

4.牧户、家庭牧场、专业合作社及生态有机畜牧业合作社,在202621日至630日期间响应政策积极出栏的,每头牛奖补100元,每只羊奖补40元。

5.适度提高脱贫户、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的出栏补助标准,实行差异化补助。牛的补助在对应标准基础上增加10元,羊的补助在对应标准基础上增加5元。

6.对出栏量达到现有牲畜总量50%以上的牛羊养殖大户、合作社、家庭牧场,在示范牧场、示范社评定中予以优先考虑,并在产业扶持政策上给予倾斜。

7.助力扩大再生产,对牧户、家庭牧场、专业合作社、生态有机畜牧业合作社给予补栏奖励。一次性补栏雪多牦牛10头及以上(含10头)的,每头牛奖补20一次性补栏欧拉羊40只及以上(含40只)的,每只羊奖补10元。各申报主体补栏奖励资金累计不超过2万元。

8.参与科学高效养殖技术推广的家庭牧场专业合作社及生态有机畜牧业合作社,给予饲草料补助,具体补贴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助资金共计100万元。

二、申报流程

1.牧户(专业合作社)申报:与河南县从事交易、屠宰、加工等企业完成牛羊交易的,需提供交易场所出具的交易电子凭证、牧户一卡通账户信息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各乡镇统一收集、审核相关材料后,报送至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核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及时拨付奖补资金。

2.牧户、家庭牧场及专业合作社申报:需提供买卖双方合同、银行转账凭证(含一卡通及银行账户信息)、影像资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额外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由各乡镇统一收集、审核后,报送至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核查无误的,及时拨付奖补资金。

3.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生态有机畜牧业合作社)申报: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户信息、买卖双方合同、影像资料(含交易双方人员合影、牛羊活体数量及标识清晰的现场照片、装车过程完整记录照片)及转账记录。由各乡镇统一收集、审核后,报送至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核查无误的,及时拨付奖补资金。

4.补栏奖励申报:牧户、家庭牧场、专业合作社、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申请补栏奖励的,需提供买卖双方合同、银行转账凭证(含一卡通及银行账户信息)、影像资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额外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由各乡镇统一收集、审核后,报送至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经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核查无误的,及时拨付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