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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起“生猪调运新规”实施 再想“跨区”卖猪可就难了
来源:新浪财经 时间:2021-4-1 11:15:26 浏览:5346次

  去年,农村农业部发布了《非洲猪瘟防控强化措施指引》,按照该《指引》的精神,从2021年4月1日起,“生猪调运新规”实施,再想异地卖猪可就难了呢!

  那么,“生猪调运新规”都有哪些内容呢?

  一、强化对生猪调出大县、规模猪场和其他高风险区域的入场采样检测

  从2021年4月1日起,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不定期组织检验检疫人员对生猪调出大县、规模猪场和其他高风险区域进行入场采样检测,并且,要实行监督责任制,对于年出栏500—2000头的规模化养猪场进行随机抽样检测,确保生猪不携带任何病毒。

  二、严格执行生猪出栏前的检疫制度

  在生猪出栏之前,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一定要督促养殖场或养殖户依法申报检疫。同时,还要查验生猪的健康状况、生猪耳标和生猪运输车辆备案情况,并且,确保运出生猪证物相符。对于未备案的生猪运输车辆,不得运输生猪,对于已经备案的生猪运输车辆,要实行动态化管理,一旦发现已经备案的生猪运输车辆出现违规现象,将立即取消备案。

  三、定期对已经备案的生猪运输车辆进行非洲猪瘟检测

  对于那些已经备案的生猪运输车辆,一定要定期进行非洲猪瘟检测,当检出车辆呈阳性时,将要求备案生猪运输车辆进行整改,并且,暂停备案,待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备案。

 四、强力推行分区防控

  从2021年4月1日起,将逐步限制除仔猪、种猪之外的活猪跨区调运,切实做好分区防控工作。原则上来讲,活猪不能调运出大区;如果有必要调运出大区的活猪,必须按规定进行抽检,待抽检合格后经指定路线进行“点对点”调运。

  以上就是从4月1日起必须执行的“生猪调运新规”的大致内容,由此可见,养猪企业再想异地卖猪可就难了。

  对于生猪运输车辆实行备案制度似乎还比较容易理解,但对于不允许“跨大区”运输活猪就不太容易理解了。因为许多人都不知道什么是“大区”,所以,势必会造成理解中的困难。

  那么,什么是“跨大区”呢?

  “大区”的说法来自于意大利和法国,因为在意大利和法国,“大区”为一级行政区。

  据资料介绍,法国共有26个大区;意大利共有20个大区。无论是法国还是意大利,在每个大区的下面还分为若干个二级行政区,它们的这个二级行政区被称为“省”。

  农村农业部在发布的《非洲猪瘟防控强化措施指引》中并没有明确表明什么是“大区”,因此,我们会对“大区”有很模糊的概念。不过,从广西出台的“生猪调运新规 ”中我们找出了答案。广西出台的“生猪调运新规 ”中是这样说的:

  自4月1日起,除中南区其他省份(广东、海南、福建、湖南、江西)的种猪和仔猪外,暂停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猪调入我区。从中南区其他省份调入我区的种猪和仔猪实行“点对点”调运报告制度。

  由此可见,农村农业部在发布的《非洲猪瘟防控强化措施指引》中所说的“大区”应该是指:东北地区、西北地区、华北地区、华中地区、华东地区、华南地区、西南地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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