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畜牧网 > 会展信息
官方单月猪肉储备投放量创史上新高! 频繁放储有何深意?
来源:河北畜牧网 作者:董瑾泽 时间:2022-9-22 15:33:39 浏览:8518次

  “猪贱伤农,肉贵伤民”,这是一对永远难以调和的矛盾。如2021年猪价曾跌入6元谷底,导致大量养殖户严重亏损,温氏、正邦两大猪企均亏损上百亿元。养猪行情变脸比翻书都快,这让许多养猪人猝不及防。近期猪价快速上涨趋势明显,9月22日猪价已大涨至24.07元/公斤。据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上一周全国平均猪价为23.44元/公斤、平均猪肉价格为35.87元/公斤。很多人因此感叹猪价涨得好快。为了防止猪价过快上涨带来的重重危机,官方也是紧急出手,接连投放猪肉储备,但从投放的效果来看并不明显,既然投放效果不佳,官方为何还要如此“执着”呢,背后是否另有深意?

  猪肉储备月内三连击 防范价格快过上涨成为首要任务

  为增加中秋、国庆等节日市场供应,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于9月8日、9月18日先后投放了两批中央猪肉储备,前两批中央猪肉储备合计投放5.27万吨。从投放价格方面看,国家和各地猪肉储备投放价格均低于市场价。而就在官方投放月内第二批猪肉储备后的第二天,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就在发布会上表示,将在本周内投放第三批中央猪肉储备,并指导各地加大力度同步投放地方猪肉储备。根据已投放数量和后期投放计划,预计9月份国家和各地合计投放猪肉储备20万吨左右,单月投放数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投放价格低于市场价格。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曾多次组织有关方面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各方分析认为,目前能繁母猪、新生仔猪、育肥猪存栏量均连续回升,加之天气转凉后育肥猪生长速度加快,以及企业冻肉库存处于较高水平、绝大部分将在年内供应市场,因此今后一段时间生猪猪肉市场供应有保障,价格难以持续大幅上涨。孟玮表示,考虑到当前生猪价格已处于较高水平,生猪养殖头均利润也明显高于历史平均水平,如果价格进一步大幅上涨,可能导致产能过快增加、后期价格大幅下跌,不利于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因此,今后几个月,国家生猪价格调控工作的重点是防范价格过快上涨。

  “执着”投放猪肉储备 或将引导养猪人心态

  据悉,本月内前两批中央猪肉储备合计投放量为5.27万吨,但据全国所监测,9月22日全国最低生猪均价为11.87元/斤,最高生猪均价为12.08元/斤,总体生猪均价为11.98元/斤,猪价突破12元/斤已近在咫尺。这样看官方放储的效果并不明显。而且上文也提到了,官方组织各有关方面分析的结论为:“今后一段时间生猪猪肉市场供应有保障,价格难以持续大幅上涨。”既然放储效果不明显,后市也缺少大幅上涨的条件,为何还要持续投放猪肉储备呢?我们都知道猪价本来就变幻莫测,有时候完全不会按照套路出牌,涨跌让人毫无防备。所以通过一批批猪肉储备投放来调控猪价、预防过度上涨,恰恰体现了国家在抵御猪周期、保护养猪人所表现出来的前瞻性。

  星图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付一夫表示,从供需角度看,投放猪肉储备不仅可以增加市场供给,改善市场对于猪肉的涨价预期,也可在一定程度上防范过度压栏惜售等情况,继而有效缓冲猪价上涨幅度。也就是说,连续的放储除了让保障猪价止涨止跌以外,还另有深意,甚至或是连续放储的最大目的,那就是让放储起到引导的作用,从而影响市场的心态,循序渐进的改变猪市长期走势。官方公开“单月内投放数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这些关键信息也是为了传递出风向,让广大养猪人调整生产心态,保持合理出栏节奏。此外,屠企作为养殖端和消费的中间环节最容易被忽视,当前猪价处于高位,养殖户的利润是回升了,但是屠企却在亏损,很多中小型屠企处境艰难,屠企是收储或放储过程中参与最多的企业,月内连续的放储可使屠企直接受益,将起到进一步稳定市场的作用。同时,猪肉在肉类消费中占6成以上,直接影响CPI,国家频频放储稳定猪肉价格也是为了稳定CPI。综合看,放储一方面稳定了猪价使消费者受益,另一方面也稳定了市场格局。

  养猪始终要回归本质。所以建议养猪人始终把重心放在生产上,不要把重心放到价格能不能进一步上涨,还能涨多高的问题上。我们能够做的是把自己的猪养好养活,这才是最重要的事。


 
相关信息  
2023第二届中国(河北)养猪技术高峰论坛 [2023-7-7]
2024第三届河北8·18养猪技术交流大会定档! [2024-4-18]
2024第三届河北8▪18养猪技术交流大会(首轮会议通知) [2024-4-12]
2024第十八届山西国际现代畜牧业博览会 [2024-4-1]
听课笔记——“第三届(2024)河北省太行鸡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专家报告 [2024-3-28]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河北畜牧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河北畜牧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河北畜牧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0311-85282353;电子邮箱:trjg123@163.com。

更多>>

信息速递

2023第二届中国(河北)养猪…
2023第二届中国(河北)养猪技术高峰论坛
[详细]
2024第三届河北8·18养猪技术交流大…
2024第三届河北8▪18养猪技术交…
2024第十八届山西国际现代畜牧业博览…
听课笔记——“第三届(2024)河北省…
更多>>

政策发布

2023年第三季度河北省畜牧业…

[详细]
《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施行,屠宰…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24年畜禽养殖标…
农业农村部:完善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全文来了!
关于我们 - 友情连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北畜牧网 电子邮件:trjg123@163.com 冀ICP备18009867号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106-1号金领大厦2-1-1613 电话:0311-8528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