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畜牧网 > 生猪
猪肉被检出违禁药 龙大美食与销售饭店各执一词
来源:红星资本局 时间:2022-8-15 9:24:41 浏览:4206次

  近日,青岛市市监局公布了有关食品安全的抽检通告。其中,市北区泰和顺海鲜苑(以下简称为“泰和顺”)销售的标称龙大美食(002726.SZ)生产的生猪肉,检测出五氯酚酸钠。

  据相关规定,五氯酚酸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而长期食用检出五氯酚酸钠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肝、肾及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损害。

  随后,龙大美食在官网发声明称,是泰和顺冒充其产品参与抽检,而通告标示的6月10日产品,其出厂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

  8月14日,泰和顺老板告诉红星资本局称,涉事产品是从龙大进货的,“我们又不是产肉的,不关我们的事。”但该店老板并未回应具体进货处。

  红星资本局多次致电龙大美食,但电话无人接听。

  生猪肉不达标

  龙大:泰和顺冒充产品参检

  8月9日,青岛市市监局官网公布了2022年第5期青岛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其中,泰和顺销售的标称龙大美食生产的生猪肉,检测出5.4μg/kg 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而标准要求为不得检出。据悉,本次抽检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6月10日。


↑图据青岛市市监局官网

  公开资料显示,五氯酚酸钠常被用作除草剂、杀菌剂。长期食用含五氯酚酸钠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肝、肾及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损害。《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规定,五氯酚酸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鸡肉、猪肉中检出五氯酚酸钠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随后,龙大于8月12日在其官网发布相关声明称:“是泰和顺冒充我公司产品参与抽检。”

↑图据龙大官网相关声明

  龙大在声明中表示,我公司青岛市总代理商青岛栾焕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青岛栾焕”),早在2022年3月21日己终止与其业务合作。终止合作后,我公司未向泰和顺提供任何产品合格证明。

  至于通告标示的6月10日产品,龙大表示,相关产品出厂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

  龙大认为,泰和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形象,公司已采取相关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

  红星资本局通过青岛市市监局公示联系方式致电,询问相关事宜,其值班室工作人员称,具体情况可以询问食品业务部门,随后红星资本局拨打前述工作人员提供的电话,但无人接听。

  泰和顺:

  肉是从龙大进的,不关我们的事

  泰和顺老板告诉红星资本局称,涉事产品是从龙大进货的,“这不关我们的事,我们又不是产肉的”。另外,“我们进货时,龙大给了我们相关检验报告,出了事之后,又从我们这拿走了。”但该店老板没注意相关检验报告上是否显示五氯酚酸钠。

  是直接从龙大进货?还是从青岛栾焕处进货?又或是从其他代理商处进货?对于红星资本局的这些问题,该店老板没有回答。

  红星资本局又通过公开联系方式分别多次致电龙大美食和青岛栾焕,询问相关事宜,但电话均无人接听。

  据悉,龙大业务为食品、屠宰、养殖等,主要原料为生猪。据其2021年报,报告期内,公司设计屠宰产能达1100万头/年,实际屠宰量641.1万头,同比增长57.7%。公司养殖业务出栏量为39.89万头,同比增长25.24%。

  据相关年报,2020-2021年,龙大美食营收241亿、195.1亿,分行业类别来看,屠宰行业营收占总营收比例67.94%、70.54%。


 
相关信息  
猪价陷入“泥潭”,拐点将至,上涨蓄势待发? [2024-4-26]
一季度山东全省生猪存栏下降16.7%、肉鸡存栏4.6亿只,增长15.7% [2024-4-26]
中粮家佳康洮南新建生猪养殖项目开工 [2024-4-25]
猪价涨势“熄火”,发生了啥?后市走势如何?​ [2024-4-24]
猪周期反转拐点或已现 [2024-4-24]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河北畜牧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河北畜牧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河北畜牧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0311-85282353;电子邮箱:trjg123@163.com。

更多>>

信息速递

2023第二届中国(河北)养猪…
2023第二届中国(河北)养猪技术高峰论坛
[详细]
2024第三届河北8·18养猪技术交流大…
2024第三届河北8▪18养猪技术交…
2024第十八届山西国际现代畜牧业博览…
听课笔记——“第三届(2024)河北省…
第二十九届东北三省畜牧业交易博览会
第三届(2024)河北省太行鸡产业发展…
第三届(2024)河北省太行鸡产业发展…
河北省肉禽产业技术创新团队启动会成…
河北省畜牧统计监测工作培训会暨2023…
第十二届李曼中国养猪大会暨世界猪博…
关于第十三届李曼中国养猪大会新一代…
更多>>

政策发布

2023年第三季度河北省畜牧业…

[详细]
《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施行,屠宰…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24年畜禽养殖标…
农业农村部:完善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全文来了!
中央定调:新规出台两增一稳,牛羊价…
农业农村部: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菲律宾将大米、猪肉和玉米的低关税政…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优化生猪跨大区…
“全”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
农业农村部:进一步加大对玉米制种基…
关于我们 - 友情连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北畜牧网 电子邮件:trjg123@163.com 冀ICP备18009867号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106-1号金领大厦2-1-1613 电话:0311-8528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