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畜牧网 > 宠物
乘客带宠物蜜袋鼯上飞机被行拘
来源:红星新闻 时间:2024-6-12 9:14:17 浏览:4136次

据都市快报报道,6月10日晚上,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上海飞往济南的MU5599航班上,有旅客将仓鼠带上了飞机,仓鼠跑掉后全体旅客只好下机等待。”上海虹桥国际机场安检咨询电话工作人员称,确有旅客携带了活物上飞机,这件事情还让所有乘客下机等待。但具体是什么活物,警方已经介入。

6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国际机场分局官方微博通报称,2024年6月10日上海飞往济南的某航班上,乘客郭某某(女,34岁)违反规定随身携带一只宠物蜜袋鼯登上飞机,该宠物在机舱内逃脱后被他人捕获,导致航班因安全问题延误。目前,郭某某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秩序的违法行为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为何郭某某会被行政拘留?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郭某某携带宠物登机属于扰乱行为,《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第49条明确规定,扰乱行为是指在民用机场或在航空器上不遵守规定,或不听从机场工作人员或机组成员指示,从而扰乱机场或航空器上良好秩序的行为。而且,郭某某的这一扰乱行为又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飞机延误,其他乘客相关损失应由谁来承担?赵良善律师认为,航空公司和乘客之间建立了运输服务合同,航空公司有义务按时安全将乘客运送至目的地,不然,航空公司将涉嫌合同违约。本事件中,乘客可要求航空公司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而造成误机的主因是郭某某违规携带宠物登机,因此,航空公司向其他乘客赔付后有权向郭某某追偿。他呼吁,对于类似事件,航空公司应当制定紧急预案,避免造成其他乘客陪绑、跟着遭殃。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法学教授许凌洁告诉红星新闻:“郭某某是隐匿宠物通过安检还是以其他方式将宠物带入客舱,目前调查结果未提及,无法评价,但是宠物违规进入客舱是确定了,并且在客舱内逃逸导致航班延误这个事实也确定了,从这个事实看,郭某某的行为扰乱了航空运输的秩序。郭某某的违法行为给航空公司造成延误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航司或者机场安检在郭某带宠物入客舱并且宠物逃逸中亦有过错,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宠物究竟能否进入客舱?许凌洁教授分析,理论上,活体动物不能作为随身携带行李通过安检带入客舱,目前一些航司开展了宠物进客舱运输的项目,但这需要遵循严格的条件,包括动物检疫、提前申请、特制的宠物笼等。

红星新闻梳理发现,此前曾有多例因乘客原因致使航班延误、乘客被行拘的案例。

首都机场公安曾发布通报称,2023年12月30日23时41分,大兴机场某出港航班上,一行三名旅客因座位问题与航班机组发生纠纷。经调查,董某(男,58岁)、赵某(女,61岁 )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构成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秩序的违法行为,该局依法对董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对赵某作出行政罚款处罚。

2023年,央视新闻报道,在一架即将从昆明飞往北京的航班上,前后位置的两人因调整椅背发生了争吵,两人情绪激动,后排乘客将装有饮品的纸袋砸向了前排乘客,前排乘客报警。机场派出所的民警了解情况后,对后排旅客实行了依法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对另一名旅客进行批评教育。事件导致航班延误了93分钟。

 
相关信息  
关注!深圳、佛山两地发布宠业相关最新政策 [2025-6-13]
宠物行业发展动能强劲 板块投资机遇值得关注 [2025-6-13]
看病比人贵 宠物保险靠不靠谱? [2025-6-11]
把“猫猫狗狗”变成大生意!佛山首次出招发展宠物经济 [2025-6-11]
深圳率先实施内地宠物猫狗赴港检疫新规 隔离检疫期从120天减至30天 [2025-6-10]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河北畜牧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河北畜牧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河北畜牧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0311-85282353;电子邮箱:trjg123@163.com。

更多>>

信息速递

@所有人 养猪人的光影大赏邀…

[详细]
破困局 启新程——2025第四届河北省8…
【创品牌 拓渠道】关于举办京津冀蛋…
下沉一线解难题 精准指导献良策||河…
【日程发布】共探增效降本新路径!世…
把生产难题“摆出来” 让科技成果“…
种养循环促绿色发展:专家考察“老家…
首届京津冀畜牧兽医科技成果博览会(…
2025第三届中国禽业产业创新发展大会
2025第四届河北8・18养猪技术…
第七届中国猪业科技大会暨中国畜牧兽…
胶州湾畔共赴畜牧行业“新动力”之约…
更多>>

政策发布

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控兽药企…

[详细]
农业农村部党组召开会议强调 深入学…
2025年石家庄市委一号文件解读:进一…
80种农药进入我国禁限用农药清单
海关总署:允许符合检验检疫和卫生要…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关于动物销售、…
6月1日起,广西23条通道严查生猪调运…
2025年生猪补贴种类及标准汇总
农业农村部批准2家公司生产的2种兽药…
《2025年“三夏”小麦、玉米、大豆生…
农业农村部公布2025年中央财政强农惠…
最新!《禁限用兽药名录》2025整理版
关于我们 - 友情连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北畜牧网 电子邮件:trjg123@163.com 冀ICP备18009867号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106-1号金领大厦2-1-1613 电话:0311-8528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