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畜牧网 > 牛羊
养羊饲草颗粒的加工技术及饲喂技术要点
时间:2019-4-19 9:13:46 浏览:4271次

一、 颗粒的好处

1. 饲草的生长和利用受季节影响很大。冬季饲草枯黄,含营养素少,家畜缺草吃;暖季饲草生长旺盛,营养丰富,草多家畜吃不了。因此,为了扬长避短充分利用暖季饲草,经刈割、晒制、粉碎、加工成草颗粒保存起来,可以冬季饲喂畜禽。

2. 饲料转化率高。冬季用草颗粒补喂家畜家禽,可用较少的饲草获得较多的肉、蛋、乳。

3. 体积小。草颗粒饲料只为其原料干草体积的 1 / 4 左右,便于贮存和运输,粉尘少有益于人畜健康;饲喂方便,可以简化饲养手续,为实现集约化、机械化畜牧业生产创造条件。

4. 增加适口性,改善饲草品质。如草木樨具有香豆素的特殊气味,家畜多少有点不喜食,但制成草颗粒后,则成适口性强、营养价值高的饲草。

5. 扩大饲料来源。如锦鸡儿、优若藜,羊柴等,其枝条粗硬,经粉碎后加工成草颗粒,就成家畜所喜食的饲草。其他如农作物的副产品、秕壳、秸秆以及各种树叶等加工成草颗粒皆可用于饲喂家畜家禽。

二、 颗粒的加工技术

加工草颗粒最关键的技术是调节原料的含水量。首先必须测出原料的含水量,然后拌水至加工要求的含水量。据测定,用豆科饲草做草颗粒,最佳含水量为 14 % --16 %;禾本科饲草为 13 % --15 %。

草颗粒的加工,通常用颗粒饲料轧粒机。草粉在轧粒过程中受到搅拌和挤压的作用,在正常情况下,从筛孔刚出来的颗粒温度达 80℃ 左右,从高温冷却至室温,含水量一般要降低 3 % --5 %,故冷却后的草颗粒的含水量不超过 11 % --13 %。由于含水量甚低,适于长期贮存而不会发霉变质。

可以按各种家畜家禽的营养要求,配制成含不同营养成分的草颗粒。其颗粒大小可调节轧粒机,按要求加工。

现在使用的草颗粒轧粒机一般由搅拌、压粒、传动、机架四个部分组成,其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功率: 13 千瓦,工作转速 300--500 转/分,筛子孔径: 8 , 6 , 4.5 , 3.2 毫米 。

生产率:当孔径为 8 毫米 时 300 千克 /小时 ,当孔径为 6 毫米 时 250 千克 /小时 ,当孔径为 4.5 毫米 时 200 千克 /小时 ,当孔径为 3.2 毫米 时 150 千克 /小时

颗粒规格:直径 8 , 6 , 4.5 , 3.2 毫米 长度可调节

可压草粉细度:不大于 1 毫米

颗粒冷却方式:自然冷却式

三、 颗粒饲料成分及效果

为给各种家畜家禽生产配合饲料,提高饲料的利用率。用草粉 ( 青干草、农作物秸秆 )55 % --60 %、精料 ( 玉米、高粱、燕麦、麸皮等 )35 % --40 %、矿物质和维生素 3 %、尿素 1 %组成配合饲料,用颗粒饲料压粒机压制而成颗粒饲料。压制时每百千克料加水量 17 千克 ,加浓度为 37 %的甲醛液 100 毫升,以提高其营养成分和消化率。据试验,生产 8 月龄的羔羊,用颗粒饲料育肥 50 天,日增重平均达到 190 克 ,每增重 1 千克 ,消耗饲料 6.4 千克 。应用颗粒饲料生产肥羔,无论在牧区还是在农区均是一条促进养殖业发展的可行途径。

四、饲喂技术要点及注意事项

1. 家畜家禽饲喂前要驯饲 6--7 天,使其逐渐习惯采食颗粒饲料。饲喂期间每日投料 2 次,任其自由采食。傍晚,补以少量青干草,提高消化率。颗粒饲料的日给量以每天饲槽中有少量剩余为准。一般活重为 30--40 千克的羊只日给量为 1.5 千克,活重为 40--50 千克的羊只日给量为 1.8 千克。采食颗粒饲料比放牧时需水量多,缺水时畜禽拒食。所以要定时饮水,日饮水不少于 2 次。有条件装以自动饮水器更为理想。

2. 颗粒饲料遇水会膨胀破碎,影响采食率和饲料利用率。所以雨季不宜在敞圈中饲养。一般在枯草期进行,以避开雨季。

3. 饲喂开始前,必须进行驱虫和药浴。对患有其他疾病的畜禽要对症治疗,使其较好地利用饲料。适当延长饲喂时间将获得较大的补偿增重,达到预想的饲喂效果。

五、配合饲料

按照家畜种类、生产性能以及生理状况,进行以草粉为主的日粮配合,可将配合后的饲料加工成 ― 定剂型,便可直接饲喂畜禽。例如对牛加工成直径 160 毫米 、厚度 10 毫米 的草饼,或者 160 毫米 x 170 毫米 x 60 毫米 的草块;对羊只加工成长 10 毫米 、半径 5 毫米 的圆柱或方柱状的颗粒。



 
相关信息  
关于牛常见疾病你知道多少? [2024-4-30]
2024年4月30日 全国最新羊价 [2024-4-30]
2024年4月30日全国最新牛价 [2024-4-30]
奶价低迷,养殖业面临严峻挑战 [2024-4-29]
2024年4月29日 全国最新羊价 [2024-4-29]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河北畜牧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河北畜牧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河北畜牧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0311-85282353;电子邮箱:trjg123@163.com。

更多>>

信息速递

2023第二届中国(河北)养猪…
2023第二届中国(河北)养猪技术高峰论坛
[详细]
2024第三届河北8·18养猪技术交流大…
2024第三届河北8▪18养猪技术交…
夜市爆火经济兴,唐县羊会更要赢
科技自主兴企业 守正创新强产业 ——…
更多>>

政策发布

2023年第三季度河北省畜牧业…

[详细]
《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施行,屠宰…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24年畜禽养殖标…
农业农村部:完善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全文来了!
关于我们 - 友情连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北畜牧网 电子邮件:trjg123@163.com 冀ICP备18009867号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106-1号金领大厦2-1-1613 电话:0311-8528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