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畜牧网 > 宠物
宠物也会感染新型肺炎? 没有相关证据不要随便遗弃
时间:2020-2-10 10:04:11 浏览:72300次

随着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战役打响,恐慌情绪也让谣言四起。近日,“宠物也会感染新型肺炎”的消息在网上流传,有网民看到后为了避免被感染,出于恐慌遗弃宠物,甚至有人把宠物从楼上抛下造成宠物惨死。

 猫狗能从众多动物中脱颖而出“占C位”,成为人类的伴侣动物,也是经历了漫长的和人类相爱相杀的磨合岁月。

 狗从狼驯化而来,人们驯化狗已经有上万年的历史。

 猫的驯化历史比较短,但也有几千年的历史。不论是狩猎、看家护院,还是清除鼠害、满足人类精神需求,猫狗都是人类的忠实朋友。

 “在这种长期的豢养和驯化的过程中,猫狗已经与人类互相适应,成为人类家庭中的一分子,人类和猫狗互相对一些病毒、细菌产生了一定的免疫力。对于不能适应的病毒、细菌,人类也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去解决,避免问题出现,减少危害。比如狂犬病,人类是有疫苗可控的。”天津市小动物诊疗行业协会会长丁少忠说。

 宠物是否会感染新型肺炎目前没有定论,专家建议,不要主动遗弃那些一直养在家里的动物,当前没有科学证据证明狗猫等宠物会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且目前尚未发现一例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猫狗病例,请大家不要恐慌。

 建议在与家养动物接触过程中,注意家养动物的日常清洁卫生,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家养动物在户外活动返回家中后要及时清洁洗澡。

 除猫狗之外,如今人们还喜欢把野生动物当宠物养。对此丁少忠说,野生动物不同于猫狗,也不同于马牛羊猪这些经济动物和役使动物,可以说它们没有和人类长期作为亲密伙伴的适应过程,双方都是陌生的。有些野生动物本身可能带有病毒,这些病毒或许在野生动物身上不发作,但通过人体接触可能会造成疾病的传播。如果贸然将野生动物拿来直接当成宠物,还是存在很大健康隐患的。

 除了存在健康隐患外,把野生动物当宠物养还有一定的安全隐患。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野生动物救护驯养繁殖中心检疫科负责人刘洋介绍,野生动物没有经过人类上千、上万年的驯化,因此很多动物都充满野性,很容易对人类发起攻击。还有一些动物具有毒性,比如蛇、蜥蜴,人类在不了解的情况下,很容易受到伤害。

 有人会问:“遗弃猫狗的行为不可取,那么把这些不安全的家养野生动物遗弃总可以了吧?”刘洋说:“当前,遗弃家养野生动物的行为也是不可取的。”把这些野生动物变成“流浪”野生动物,可能会产生更多的问题。

 一些外来物种,随意丢弃到外界,如果大量繁殖,还有可能打破当地生态系统的平衡。“一旦发生和野生动物有关的疫情,在病毒源头宿主不明朗的时候,与野生动物有亲缘关系的比如鼠类、禽类,就可能变成病毒源。随意把它们丢弃,就有可能让它们变成中间宿主,这是非常危险的。”丁少忠提醒。

 如果此时实在不想饲养家中的野生动物,主人可以与当地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对野生动物进行妥善处置。

 
相关信息  
“铲屎官”跨省寻针:“对宠物过敏,但扔猫不可能” [2024-4-25]
宠物经济崩盘!“铲屎官们”的钱,没那么好赚 [2024-4-24]
宠物经济持续升温,智能养宠设备成市场新宠 [2024-4-23]
路斯品牌全面升级;重药集团布局宠物;普莱柯猫三联疫苗产品上市;多家上市公司披露2023年报;雀巢普瑞 [2024-4-22]
宠物行业观察:千亿级“宠物市场”势头旺,这些消费趋势值得注意 [2024-4-19]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河北畜牧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河北畜牧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河北畜牧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0311-85282353;电子邮箱:trjg123@163.com。

更多>>

信息速递

2023第二届中国(河北)养猪…
2023第二届中国(河北)养猪技术高峰论坛
[详细]
2024第三届河北8·18养猪技术交流大…
2024第三届河北8▪18养猪技术交…
2024第十八届山西国际现代畜牧业博览…
听课笔记——“第三届(2024)河北省…
更多>>

政策发布

2023年第三季度河北省畜牧业…

[详细]
《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施行,屠宰…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24年畜禽养殖标…
农业农村部:完善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全文来了!
关于我们 - 友情连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北畜牧网 电子邮件:trjg123@163.com 冀ICP备18009867号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106-1号金领大厦2-1-1613 电话:0311-8528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