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畜牧网 > 宠物
宠物寄养需求旺,新业态亟待新规范
来源:羊城派 作者:佚名 时间:2024-1-31 10:19:18 浏览:4198次

 春节将近,当游子踏上归家旅途,日常陪伴自己生活的“家人”——宠物猫或宠物狗成了“孤家寡人”。不少人选择将宠物寄养,寄养场所一时生意火爆。这虽然提供了一定的解决方案,但也面临着服务质量和透明度参差不齐等问题,给许多“铲屎官”带来了困扰。(1月29日人民网)

 作为近年宠物市场出现的一种新业态,宠物寄养服务并非只是让宠物“居有其所”,大部分门店还准备了饮食、卫生、运动、社交等一揽子服务,为节假日出行的宠物主人提供了一种备选方案。从市场反应来看,不少宠物寄养门店虽然有所涨价,但还是提前接到不少春节订单,甚至还有不少被订满的。

 寄养服务成为热门之选,一方面是因为现代人对宠物的关注度不断提升,宠物已成为不少家庭的情感寄托,宠物主人愿意提供最好的照顾,包括在自己无法陪伴宠物的时候,寻找可信赖的寄养场所来照料它们;另一方面,也得益于寄养场所的专业化程度。纵观市面上众多宠物寄养场所,均配备了专门员工和专业设施,已具备了满足宠物主人多样化和个性化的诉求。

 但我国宠物经济仍处于初级阶段,一些寄养场所存在收费不合理、管理不透明、操作不规范等问题。此前,有媒体报道,北京一家宠物寄养店“至尊总统”套房每晚4999元,价格堪比五星级酒店;有宠物门店由于宠物托管师疏于管理,导致寄养宠物生病住院……更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反映,自己在宠物寄养中,遭遇了商家坐地起价、照顾不周,甚至致使宠物死亡等问题。

 当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参与进来,寄养行业竞争日趋白热化,其发展便不能在“无序无度”中野蛮生长,监管既要保持一定的“容忍度”,更要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规范,明确服务的内容、要求和限制。这包括寄养环境的硬性要求、宠物照顾的一般标准、应对突发的安全措施等。

 就目前而言,为了防止引发纠纷,宠物主人应选择具备完整和专业资质的宠物托管机构,并与寄养场所签订合同,明确宠物名称、健康状况、收费标准、服务内容以及风险责任等相关信息。这实际上构成了托管服务协议,有利于确立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在宠物寄养过程中的权益。

 然而,即使在合同约束下,宠物在寄养过程中,仍然面临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例如,当宠物来到一个陌生环境时,由于害怕和应激反应,它们的抵抗力可能会下降,容易生病。因此,在进行宠物托管之前,宠物主人应向寄养场所提供宠物的病史和过敏史等信息,以便受托机构更好地照顾宠物,并妥善处理特殊情况。

 随着寄养服务火爆,很多宠物店一“位”难求,“上门喂养”“家庭寄养”等新模式也悄然兴起,低收费、便捷性强等特点,为他们带来大流量,但也暗含安全隐患及管理盲区。这与新模式缺乏规则约束和有效监管,主要遵循当事人的约定有关。这也提醒广大宠物主人,想要选择更灵活的寄养模式,一定要事先“约法三章”,无论是喂养、清洁、运动的频次和要求,抑或是对可能出现事故的定责,都宜有清晰明确的书面约定。

 “宠物寄养”作为新业态方兴未艾,对于存在的问题,除了寄养双方达成协议外,有关部门也应尽快出台相关行业标准和管理办法,避免寄养经济“盲目发展”,引导其走上一条“明路”。这不仅事关广大宠物主人的权益保障,也是宠物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

 
相关信息  
划重点,对于农村农业部关于宠物经济发展的回复,我们需要关注些什么? [2024-7-26]
宠物保健品销售火热,是买健康还是买心安 [2024-7-25]
农业农村部推动宠物经济健康发展的全面举措 [2024-7-24]
“宠物友好”餐厅兴起 还需兼顾卫生与安全 [2024-7-23]
沙利文:技术进步与需求双轮驱动,中国宠物医疗行业迎快速增长期 [2024-7-22]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河北畜牧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河北畜牧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河北畜牧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0311-85282353;电子邮箱:trjg123@163.com。

更多>>

信息速递

2023第二届中国(河北)养猪…
2023第二届中国(河北)养猪技术高峰论坛
[详细]
2024第三届河北8·18养猪技术交流大…
顶尖专家 权威领衔—2024第三届河北8…
听课笔记—“河北(2024)羊业高质量…
猪价回暖 河北8·18养猪技术交流大会…
更多>>

政策发布

闻“汛”而动,羊创新团队制…

[详细]
汛期动物疫病防控应对措施指引
生猪养殖提质增效降本技术指导意见
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印发重要措施,鼓…
2023年第三季度河北省畜牧业生产形势…
关于我们 - 友情连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北畜牧网 电子邮件:trjg123@163.com 冀ICP备18009867号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106-1号金领大厦2-1-1613 电话:0311-8528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