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畜牧网 > 宠物
无证兽医上门手术致宠物死亡,宠物主人获赔
时间:2025-8-8 10:09:33 浏览:3328次
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宠物狗绝育引发的赔偿案件。
李某夫妇一同饲养一品种为中亚猎狼犬的宠物狗,考虑宠物健康,二人决定为宠物狗绝育。2024年10月,李某夫妇通过朋友认识了自称某动物医院医生的田某,田某称其可以上门为宠物狗进行绝育手术服务。李某夫妇支付一千元手术费后,田某在家中为宠物狗实施手术。术后,宠物狗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后死亡。田某承认存在医疗过失,是其手术操作不当导致宠物狗死亡,并退还了李某夫妇手术费。
事后,李某夫妇了解到田某不具备医师资质,为非法行医。田某口头承诺会按照宠物狗市场价格赔偿,并按照李某夫妇要求对宠物狗进行了火化,后拒绝履行任何赔偿责任。故李某夫妇诉至法院要求田某赔偿宠物死亡造成的财产损失、饲养费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3万元。田某辩称宠物狗是手术后5小时死亡,并非手术当场导致,且手术正值温差较大时节,死亡原因可能是失温或受其他外力导致,故不同意赔偿。
根据民法典,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虽然被告田某主张宠物狗死亡很可能是手术后失温或其他外力导致,但其对此并未提交充足证据予以佐证。综合双方微信聊天记录中被告田某对自己过错的自认、就赔偿问题进行的表态,以及手术后犬只不良反应等本案已查明事实,涉诉犬只死亡与绝育手术事故具有高度盖然性。故被告田某应当对为犬只手术造成死亡的后果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此外,民法典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本案中,原告李某夫妇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有相关饲养经验,对犬只绝育手术的风险应当有所了解,但未选择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实施手术,而是选择在自己家中由不具备相应执业资质的被告实施手术,同样存在过错。法院酌情认定被告田某承担70%责任,原告李某夫妇对损害结果自行承担30%责任。
最终,顺义法院判决被告田某赔偿原告李某夫妇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共计22000元。
 
相关信息  
365亿药王新战场:巨头下场布局宠物减重药! [2026-3-10]
宠物健身房月卡近2000元引热议,专家:顺应当前市场趋势 [2026-3-2]
365亿药王新战场:巨头下场布局宠物减重药! [2026-3-12]
365亿药王新战场:巨头下场布局宠物减重药! [2026-3-12]
宠物也“健身”?规范要跟上 [2026-3-4]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河北畜牧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河北畜牧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河北畜牧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0311-85282353;电子邮箱:trjg123@163.com。

更多>>

信息速递

乘梨花盛景 赴蛋业之约 || …

[详细]
安徽阜阳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
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工作会议在石家庄召…
四个方面着力!农业农村部明确2026年…
创新深化稳优势 聚合联动促腾飞——…
官宣!世界第二亚洲第一的畜牧业顶级…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习近平对…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习近平对…
毛皮动物养殖的卫生防疫措施
新质赋能强产业 实干奋进启新程——…
仟客莱&安飞农牧第23期“鲨猪宴”活…
数智赋能 全链破局 || 第十二届河北…
更多>>

政策发布

畜禽肉保鲜新标准正式颁布实…

[详细]
畜禽肉保鲜新标准正式颁布实施
养猪人必看!农业保险十问十答来了
2026中央一号文件(肉牛产业完整版解…
重磅!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全文发布,…
天津市发布《天津市2026年中央财政提…
农业农村部明确2026年农业绿色发展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订单农业合同…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
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办公…
中国农科院牧医所:优质功能畜产品创…
农业农村部公布2026年全国执业兽医资…
关于我们 - 友情连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北畜牧网 电子邮件:trjg123@163.com 冀ICP备18009867号-2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106-1号金领大厦2-1-1613 电话:0311-8528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