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畜牧网 > 牛羊
有关羊胀气的四防六治,建议养羊户收藏备用!
来源:山东农牧 时间:2018-7-24 10:53:16 浏览:4146次

      羊胀气是养羊过程中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虽然不会像传染性疫病那样来势汹汹,但是饲养管理稍有不当便有可能发生,羊群常常连绵不断反复发病,让养羊户感到异常头疼。其实羊胀气的治疗和预防都不困难,今天小编则给广大养羊户介绍一下相关方法!

      羊胀气的发病原因
       1、羊消化系统功能紊乱。羊群饲养管理不当,长期饥一顿饱一顿或长期饲喂劣质饲料等,便会造成羊只消化系统功能紊乱,这种情况下便容易发生瘤胃积食及瘤胃胀气等消化问题。此外经过长途运输应激或其他应激的羊也容易出现消化系统功能紊乱,不经过调理直接饲喂大量饲料羊便会出现消化不良和胀气等问题。
       2、羊大量采食精饲料。当羊大量采食精饲料的情况下,由于精饲料停滞在瘤胃内形成积食并异常发酵产气,很快便会出现严重的胀气,羊大量采食精饲料的途径主要有三种,一日粮中精饲料的比例过大且远超过正常比例,二饲料存放位置不当羊偷偷逃出圈舍大量偷食精料,三秋后放牧刚刚收割的玉米、大豆等茬地里面遗留大量粮食。
       3、羊大量采食豆科牧草。养羊户都知道豆科牧草营养丰富,蛋白质含量非常高,不过豆科牧草并不容易消化,当羊大量采食豆科牧草,特别是新鲜的豆科牧草时便容易出现消化不良,进而则会出现胀气、腹泻等一系列问题。
      4、羊患其他疾病继发胀气。当羊出现其他疾病影响到正常采食与消化时,便会出现继发性的胀气。

       羊胀气的治疗方法
       1、禁食。羊胀气不算太严重的情况下仍会有一定的食欲,不过即便羊有食欲也不能喂任何食物,同时还需要控制饮水量,以免加重胃肠负担增加治疗难度,禁食24小时且羊胀气有所好转后,可以少量饲喂一些优质易消化的青干草,后期再逐渐增加饲喂量直至恢复至正常饲喂。
       2、运动。羊出现胀气后多不愿意进行运动,养羊户可将病羊隔离出来赶着缓慢行走,这样有助于消化系统功能的恢复及胃肠内容物和气体的排出。
       3、缓泻。可给患羊灌服石蜡油、硫酸镁及硫酸钠等缓泻剂,促进胃肠内容物的排出,只要胃肠内容物能够排出来胀气自然会有所好转,注意应尽量使用石蜡油、硫酸镁等不可被羊吸收的缓泻剂,使用植物油等可被羊吸收的缓泻剂时容易加重病情或出现腹泻过渡的问题。灌服缓解剂的同时可以适量加入一些止酵剂,例如鱼石脂、酒精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胃肠内容物的异常发酵产气。
       4、放气。当羊胀气较为严重的情况下还应进行放气,放气的方法主要有三种,第一种为咬枝放气,适用于胀气相对轻微时,将一段树枝横在羊口中并固定好,将羊头栓系在稍微高一点的地方,这样胃肠内的气体便会从口中出来;第二种为瘤胃穿刺放气,采用放气穿刺针或大针头在羊左侧坎窝部位刺入,然后进行缓慢放气;第三种为胃管放气,从羊口中插入胃管,然后进行缓慢放气及洗胃。
      5、防止酸中毒。羊胃肠内容物长时间滞留的情况下,特别容易出现酸中毒,可以通过灌服碳酸氢钠粉(片)或静脉注射碳酸氢钠注射液来预防及治疗酸中毒。
      6、健胃。可以灌服中药健胃散、肌肉注射复合维生素B注射液及静脉缓慢滴注浓盐(10%氯化钠注射液)对患羊进行健胃,胃肠消化功能恢复了胀气的治疗便会事半功倍。

       羊胀气的预防方法
       1、合理搭配饲料。根据羊的营养需求合理搭配饲料,做到有粗有细营养多元化,不要偏喂精料或豆科牧草,同时应严格把控饲料质量关,不要饲喂任何霉变、腐败的饲料。
       2、饲喂要有规律。根据羊的大小及营养需求制定合理的喂量,并做到定时饲喂不可饥一顿饱一顿,饲喂后应供应充足的清洁饮水,冬春季节气温较低的情况下还应尽可能饮温水。
       3、放茬地要看紧。秋收过后放牧玉米、大豆等茬地时,一定要看紧羊群,吃到七八分饱就要把羊群赶出来,同时要看紧羊群不要偷吃周围没有收割的粮食。
       4、新引羊慢加料。对于新引进的羊一定不要直接饲喂大量饲料,可先让其熟悉环境2~4小时,然后少量给水并加入一些电解多维或食盐,6~8小时后充足给水并少量饲喂优质易消化的青干草,第2天起再逐渐增加精饲料喂量,直至7~10天转为正常饲喂。

 
相关信息  
宁夏年产2万吨奶粉及60万吨液态奶项目10月底试生产 [2025-9-17]
2025年9月17日 全国最新羊价 [2025-9-17]
2025年9月17日全国育肥牛均价 [2025-9-17]
伊利又有新动作,AI牛奶卷进乳业圈 [2025-9-15]
2025年9月15日 全国最新羊价 [2025-9-15]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河北畜牧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河北畜牧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河北畜牧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0311-85282353;电子邮箱:trjg123@163.com。

更多>>

信息速递

跨越国界促合作 精准赋能促…

[详细]
2025第二届南里岳“鸡蛋节”重磅来袭
邀您参观->第37届中原畜牧业交易博览…
最后时机!2025第二届南里岳“鸡蛋节…
京津冀家畜(猪)繁殖员技能人才培育…
最后席位 限量招募——2025第二届南…
邯郸市在2025年京津冀家畜(猪)繁殖…
2026第九届中国西部畜牧业博览会暨产…
2025第二届南里岳“鸡蛋节”招商席位…
东北养猪交流会暨第三届黑龙江TOP40…
河北省毛皮产业协会荣获全国皮革行业…
黄河之滨再迎盛会!2026 中国(甘肃…
更多>>

政策发布

农业农村部部长韩俊介绍“十…

[详细]
2026年起,动物检疫证全面升级!严厉…
9月1日起,最新《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
农业农村部答复关于促进兽药网络经营…
农业农村部答复关于解决奶牛养殖行业…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
10月1日起,启用新版动物检疫标志;…
农业农村部:深入实施养殖业节粮行动…
农业农村部:加快推进生猪育种新技术…
禽蛋新国家强制标准9月1日实施 再添…
9月1日起实施!年出栏500头以下的猪…
农业农村部答复支持养殖主体开展碳汇…
关于我们 - 友情连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北畜牧网 电子邮件:trjg123@163.com 冀ICP备18009867号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106-1号金领大厦2-1-1613 电话:0311-8528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