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畜牧网 > 生猪
为什么能繁母猪调控效果显著,猪价仍持续低迷?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佚名 时间:2024-3-1 10:09:51 浏览:3713次

     “优化生猪产能调控机制”,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不久前发布的《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即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对今年生猪产能调控提出的新要求。去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强化以能繁母猪为主的生猪产能调控。”

  一号文件连续聚焦“生猪产能调控”,要求也从“强化”转向“优化”,说明什么?

  去年是生猪养殖户比较困难的一年,用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司长雷刘功的话说,“从养殖收益看,全年生猪养殖头均亏损76元,这也是自2014年以来,首个算总账全年亏损的年份。”这个年份反映在有“猪茅”之称的牧原股份身上,就是遭遇了上市以来首次年度财报亏损。1月30日晚间,牧原股份发布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净利润为亏损38亿元至46亿元,2022年公司盈利149.33亿元;归母净利润亏损39亿元至47亿元。

  牧原股份一直被认为是成本控制的“优等生”,即便“优等生”,去年销售的6381.6万头生猪,也达到了头均亏损50元左右的地步。“这意味着行业亏损达到了比较长的时间段和较严重的程度。”牧原股份董事会秘书秦军说。

  记者在去年上半年采访生猪养殖户和牧原股份江苏某分公司负责人时,他们曾对去年下半年猪价反弹,甚至一轮上涨行情期待较高。实际情况是,2023年猪价除2月份出现过一波上涨外,7月份也有过一波行情,且7月份涨幅明显高于2月份,但与2022年最高点相比,降幅高达38.81%。而且,2023年7月份高点出现后,猪价从8月份开始,一路下行,持续走低。截至2023年年末,全国外三元交易均价14.98元/公斤,同比降幅19.49%。

  面对猪价持续低迷,有关方面一方面发挥中央储备调节作用,先后在2023年2月24日收储7100吨中央储备肉、7月14日完成收储数量2万吨、11月29日收储1万吨,以此稳定市场预期,维护猪肉市场平稳运行;另一方面,扎实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强化以能繁母猪为主的生猪产能调控”,从源头抓起,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3年12月末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4142万头,比2022年12月末的阶段性高点减少约250万头。

  尽管2023年能繁母猪存栏量从高位下滑,取得了积极的产能调控效果,但需看到,降幅仍相对有限,这也是猪价持续低迷的重要原因之一。

  能繁母猪存栏量是反映生猪产能的最稳定、最核心的指标。2021年9月份,农业农村部印发的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建立了以能繁母猪存栏量为核心调控指标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从实践看,“强化以能繁母猪为主的生猪产能调控”,抓住了生猪产能调控的“牛鼻子”,经过这几年持续不断调控,能繁母猪存栏量,已从2021年6月份的4564万头降至2023年年末的4142万头。

  为什么能繁母猪调控效果显著,猪价仍持续低迷?

  农业农村部2021年9月23日发布的《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强调能繁母猪是生猪生产的基础和市场供应的“总开关”,认为只要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动保持在合理区间,仔猪生产就有保障,生猪市场供应和猪肉价格就能保持相对稳定。为此,以正常年份全国猪肉产量在5500万吨时的生产数据为参照,设定能繁母猪存栏量调控目标,即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稳定在4100万头左右,最低保有量不低于3700万头。

  从市场实际走势看,4100万头的调控目标需要优化。去年8月,《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拟调整能繁生猪正常保有量目标,以正常年份全国猪肉产量在5500万吨时的生产数据为参照,结合生猪生产效率变化情况,将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由4100万头调整为3900万头,最低保有量不低于3500万头。

  尽管上述方案仍在征求意见阶段,但“优化生猪产能调控机制”的政策基调已经在中央一号文件中正式确立。

  据农业农村部监测,从2023年10月份开始,全国新生仔猪数量已经同比下降,这也预示着产能调减取得一定效果。随着生猪产能逐渐回调到合理水平,2024年二季度生猪市场形势有望好于去年同期。牧原股份董秘也认为,预计2024年生猪价格整体表现相比2023年更乐观。这种乐观预期,显然是建立在“优化生猪产能调控机制”基础上的综合研判。

 
相关信息  
供需形势改善 生猪养殖行业释放盈利信号 [2024-6-20]
2024年7月26日猪价 [2024-7-26]
6连涨!猪价延续震荡走高的趋势? [2024-7-26]
7月25日生猪报价! [2024-7-25]
生猪养殖成本下降、价格连涨 自繁自养头均盈利已近700元 [2024-7-25]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河北畜牧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河北畜牧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河北畜牧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0311-85282353;电子邮箱:trjg123@163.com。

更多>>

信息速递

2023第二届中国(河北)养猪…
2023第二届中国(河北)养猪技术高峰论坛
[详细]
2024第三届河北8·18养猪技术交流大…
顶尖专家 权威领衔—2024第三届河北8…
听课笔记—“河北(2024)羊业高质量…
猪价回暖 河北8·18养猪技术交流大会…
更多>>

政策发布

闻“汛”而动,羊创新团队制…

[详细]
汛期动物疫病防控应对措施指引
生猪养殖提质增效降本技术指导意见
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印发重要措施,鼓…
2023年第三季度河北省畜牧业生产形势…
关于我们 - 友情连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北畜牧网 电子邮件:trjg123@163.com 冀ICP备18009867号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106-1号金领大厦2-1-1613 电话:0311-8528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