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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畜间布鲁氏菌病非免疫无疫区建设技术指南(试行)》
来源:中国兽医发布 时间:2026-1-19 14:01:56 浏览:3076次

为科学推进畜间布鲁氏菌病非免疫无疫区建设和评估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实际,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制定了《畜间布鲁氏菌病非免疫无疫区建设技术指南(试行)》,请参照执行。 


畜间布鲁氏菌病非免疫无疫区

建设技术指南(试行)


为科学推进畜间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无疫区建设和评估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布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指导牛羊布病非免疫或者退出布病免疫的地区,开展牛羊布病非免疫无疫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猪、骆驼、鹿等其他易感动物布病非免疫无疫区,以及牛羊布病免疫无疫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可参考本指南执行。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属地管理 

地方人民政府是无疫区建设主体,负责无疫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承担无疫区建设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等工作,发展改革、公安、财政、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林草等部门协同开展无疫区建设工作。 

(二)集中连片,整体推进 

结合区域内牛羊等产业发展、布病流行率、自然屏障和条件保障等情况,系统开展风险评估,科学划定无疫区建设范围。布病无疫区建设范围可以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或全部区域,也可以是毗邻省份的连片区域,区域应集中连片,具有一定规模,整体推进。原则上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为单位划定布病无疫区,必要时划定保护区。 

(三)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针对不同流行率、不同养殖模式、不同区域特点,科学制定短期、中期和长期目标,采取区域净化等工作手段,集成监测流调、检疫监督、应急处置等综合防控措施,分区域、分阶段实施差异化防控策略,因地制宜推进布病无疫区建设。 

(四)健全机制,持续推进 

坚持夯实基础,不断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注重布病防控与各项支持政策相衔接,建立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制定建设方案 

开展基线调查,掌握区域内产业发展、布病防控等情况,科学制定布病无疫区建设方案。明确建设范围和建设目标,确定机构队伍、屏障体系、基础条件、技术措施等方面建设内容,落实条件保障措施。 

(二)健全动物防疫检疫体系 

1.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乡镇人民政府等在无疫区建设中的职责分工,确保有序运行。 

2.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农业农村部、中央编办《关于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农人发〔2022〕1号)要求,合理配置动物防疫检疫机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3.开展基层兽医机构效能评估。结合工作需求,组织开展兽医机构效能评估,查找基层动物防疫检疫体系中的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整改提升。 

(三)建立健全无疫区建设制度体系 

1.完善工作制度。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制定无疫区建设工作制度,以及监测、检疫监督、屠宰、无害化处理等专项工作制度。 

2.规范工作流程。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动物卫生监督等机构配套制定动物防疫等相关工作规范和技术指南,规范开展各项工作。 

(四)实施监测流调 

1.分类施策。布病流行率较低区域、无疫区建设区域和无疫状态维持区域,可分别制定符合区域内布病流行现状的监测、剔除和净化等措施。以种畜场、奶畜场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鼓励引导开展布病无疫小区、净化场建设。 

2.强化风险监测。制定牛羊布病监测计划(方案),明确监测范围、频率、方法、时间安排等内容,并适时调整优化。布病流行率较低的区域,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通过持续监测、剔除和净化,达到全面开展无疫区建设的条件;开展无疫区建设的区域,应按照《畜间布鲁氏菌病非免疫无疫区监测要点》(见附件)开展证明无疫的监测,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无疫区。 

3.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建立定期流调、紧急流调和专项流调工作制度,健全人间和畜间布病流调溯源工作机制,科学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4.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加强兽医实验室建设,配备与监测职能相适应的工作场所、人员、经费及设施设备。建立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和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布病检测能力。 

(五)提升监管能力 

1.规范实施动物检疫。强化牛羊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监督养殖、贩运、屠宰主体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健全动物检

疫全链条智慧监管模式,实现牛羊调运启运地、途经地、目的地全程可追溯。 

2.强化“四类场所”监管。依法开展牛羊养殖、隔离、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加强动物防疫管理,不

断提高生物安全水平。进一步压实牛羊屠宰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牛羊定点(集中)屠宰,规范建设或升级改造屠宰场所。 

3.加强调运管理。严格落实牛羊运输车辆和人员备案制度,及申报检疫、指定通道进入、落地报告、隔离观察等措施。充分发挥动物防疫指定通道检查站作用,对跨省调运牛羊健康状况、运输车辆和人员备案、检疫证明载明信息等实施检查。种用、乳用牛羊跨省调运时,申报检疫必须按规定提交布病检测报告,来自农业农村部公布的非免疫布病无疫小区、净化场的牛羊无需检测。 

4.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开展联合稽查和专项整治。健全完善行业管理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违规调运、逃避检疫、非法交易等行为。引导牛羊承运单位和个人、养殖场户、屠宰企业等全面落实落地报告制度,发现实际情况和检疫信息不符的,应当实时报告。 

(六)提升应急和无害化处理能力 

1.完善应急体系。制定畜间布病应急处置方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储备应急物资。建立健全人间和畜间布病疫情联合应急应对机制。 

2.完善无害化处理体系。规划完善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理场点,规范处置病死牛羊,提升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理效果。探索对养殖环节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理进行补贴,研究推进布病阳性牛羊资源化利用。 

3.加强监测阳性处置。对发病和监测阳性牛羊进行扑杀,对同群牛羊进行隔离监测,对病畜圈舍环境、被污染的场地等进行规范消毒,对扑杀牛羊、流产物、被污染物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阳性率较高的场群,及时剔除阳性牛羊或开展整群淘汰。 

(七)强化风险评估 

1.建立风险评估机制。根据布病流行病学特点,结合养殖、流通、屠宰等情况开展风险评估,准确识别布病传入和传播的风险因素。风险评估可根据需要适时启动,每年应不少于一次。 

2.优化调整防控策略。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布病防控策略,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降低布病流行风险或提升布病无疫维持能力。同时,加强风险评估技术培训,提升风险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八)开展宣传指导 

1.广泛宣传普及。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宣传布病防控政策与措施,普及布病防控知识,引导规范养殖,倡导健康消费。 

2.强化重点人群培训。对从事养殖、运输、屠宰、加工等重点人群,以及基层动物防疫检疫人员,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指导做好消毒、隔离等防护措施,强化防范意识。 

3.提升生物安全水平。指导养殖场户建立健全牛羊养殖场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引种、隔离、清洗消毒、饲养、运输、无害化处理、标识追溯等技术措施。提高养殖场户生物安全管理意识,及时报告异常流产等布病疑似病例。指导从业者做好个人防护,定期开展布病专项筛查。 

(九)规范档案管理 

按事件和年度建立工作档案,档案至少包括监测流调、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疫情报告及处置、动物卫生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防疫物资管理、培训考核等内容。


附件:畜间布鲁氏菌病非免疫无疫区监测要点

一、监测目的 

证明区域内牛羊无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感染。猪、骆驼、鹿等其他易感动物布病非免疫无疫区监测参考本要点。 

二、监测范围 

无疫区及保护区内牛羊养殖、交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相关场所。 

三、监测要点 

证明无疫的监测应至少提供过去3年的监测证据。 

(一)养殖环节的监测 

1.监测覆盖区域内所有的流行病学单元。监测频率为每年 2次。 

2.每个流行病学单元的监测数据至少包括一次成年牛羊全检(不限于3年内),确认未发现布鲁氏菌感染。后续每年对所有引入继续饲养的牛羊进行检测,对引入的精液、胚胎进行抽检,对发生过流产、死胎、生产后1个月内的牛羊及同群牛羊进行抽检,确认未发现布鲁氏菌感染。 

3.对染疫、疑似染疫和与人感染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牛羊进行检测,每年对猪等其他易感动物及易感野生动物进行抽检。 

(二)交易、屠宰和无害化处理等场所的监测 

对区域内的牛羊交易市场、屠宰场和无害化处理厂等高风险场所每年开展2次抽样监测,每个场点每次随机抽检30头(只),不足30头(只)的全检,确认未发现布鲁氏菌感染。 

四、省级自评估的监测 

在申请国家评估前,开展一次基于风险的抽样监测,抽样时,优先选择牛羊交易市场、屠宰场、隔离场、无害化处理厂,以及有流产/死胎病史、近期生产牛羊较多或新引进牛羊较多的养殖场户。每个场点每次随机抽检30头(只),不足30头(只)的全检,确认未发现布鲁氏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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