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畜牧网 > 生猪
如何正确防范规模养殖场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来源:搜猪网 时间:2018-12-20 10:26:03 浏览:4874次

       近年来,随着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强,我国畜禽散养户逐步退市,规模养殖场(户)数量日渐增加,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稳步提高,为农民增收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及时、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防范规模养殖场(户)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工作,有利于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有利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利于维护环境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规模养殖场(户)如何防范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笔者认为有以下主要路径。

  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全面提升畜禽养殖水平,是促使畜牧产业升级的重大举措,是新时期、新阶段加速畜牧业发展和实现养殖场(户)增效的必然选择。各规模养猪场(户)要坚持以自繁自育自养、“全进全出”为主的方针,大力采用现代科技手段,实施“福利养殖、环保养殖、安全养殖”,防范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及其次生危害,从而争取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积极引进畜禽优良品种的同时,要大力实施人工授精等先进技术,扩大优良畜禽群规模,争取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防疫工作是做大做强畜牧产业的首要任务,做好畜禽免疫是有效防范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的基础。各规模养殖场(户)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防重于治”的理念和“治病不会产生效益,只会增加成本”的思想,彻底纠正“疫病治疗第一”的错误认识,严格按照各种畜禽免疫程序要求、正确的操作方法,“不漏畜、不漏针、剂量足”地适时开展免疫工作,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在做好养殖场内外环境定期消毒灭源的同时,还应扎实做好畜禽体表喷洒消毒、饮水消毒等。使用的消毒药剂要低毒、无残留、安全,并经常变换消毒药剂品种。各项消毒率均要达到100%。

  建立规范的养殖档案和生产记录,对保障生产正常运转、畜禽安全非常重要。一是要严格投入品使用记录。各规模养殖场(户)要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对兽药、饲料进(出)货时间、使用范围等做好准确记录,各种原始票据应妥善保存,以备后查。二是畜禽疫病防治记录。建议此项工作由规模养殖场安排专职动物防疫员负责,主要记录免疫时间、疫苗种类、免疫程序、畜禽发病情况、用药情况、治疗情况和疫病监测情况等。三是生产资料使用记录。主要记录畜禽的数量、种畜禽的品种和性能、生产和销售等情况。同时,各规模养殖场(户)要组建监管工作专班,对上述档案记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和巡查,防止弄虚作假,杜绝发生害人害己害养殖场(户)事件。

  法规执行要到位。一方面是国家的法律条例要落实到位。规模养殖场(户)的各项建设要严格遵守地方政府的规划布局,远离“三区”(居民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特别是发现可疑动物疫病时,要第一时间按程序要求报告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病死畜禽执行不宰杀、不食用、不转运、不销售,严格无害化处理,并对养殖环境、垫料和使用过的物件等进行严格消毒或无害化处理。另一方面是各项管理制度要落实到位。各规模养殖场(户)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及时修订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并及时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一线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督促其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落实到位。执行管理制度要奖罚分明,对认真执行管理制度、取得较好成绩的干部职工特别是一线干部职工要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违反管理制度、致使养殖效益受到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并严肃处理,让干部职工引以为戒,共同为规模养殖场(户)科学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相关信息  
代养模式“爆雷”:3013头生猪饿死危机背后的行业隐忧 [2025-6-27]
国家统计局:2025年2月上旬生猪价格环比下跌3.8% [2025-2-17]
越南非瘟疫苗首入印尼,超350万剂已获市场积极回响 [2025-6-27]
6月27日中国外三元猪价格稳中有涨 [2025-6-27]
6月27日中国内三元猪价格稳中有涨 [2025-6-27]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河北畜牧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河北畜牧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河北畜牧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0311-85282353;电子邮箱:trjg123@163.com。

更多>>

信息速递

太行鸡养殖技术培训与经验交…

[详细]
超前点映!《揭秘2025第四届河北8·18…
破局·赋能·焕新—养猪管理技术生态…
别再“漂”啦!永诚育种诚邀您共赴202…
2025第五届新疆牧业展
@所有人 养猪人的光影大赏邀你来PK,…
破困局 启新程——2025第四届河北省8…
【创品牌 拓渠道】关于举办京津冀蛋…
下沉一线解难题 精准指导献良策||河…
【日程发布】共探增效降本新路径!世…
把生产难题“摆出来” 让科技成果“…
种养循环促绿色发展:专家考察“老家…
更多>>

政策发布

农业农村部印发《高致病性禽…

[详细]
农业农村部批准26家单位申报的8种兽…
内蒙古2025年奶牛性控冻精、奶羊冻精…
2025年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控兽药企业6家、…
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控兽药企业6家、…
农业农村部党组召开会议强调 深入学…
2025年石家庄市委一号文件解读:进一…
80种农药进入我国禁限用农药清单
海关总署:允许符合检验检疫和卫生要…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关于动物销售、…
6月1日起,广西23条通道严查生猪调运…
关于我们 - 友情连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北畜牧网 电子邮件:trjg123@163.com 冀ICP备18009867号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106-1号金领大厦2-1-1613 电话:0311-8528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