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畜牧网 > 生猪
河北省再安排再部署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来源:河北省畜牧兽医局 时间:2018-12-27 16:59:14 浏览:5524次

    日前,全省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在石家庄召开。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冯雪领对全省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河北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顾传学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针对当前河北省非洲猪瘟严峻的防控形势及存在的风险问题要进行重点安排,全省上下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团结一致集中精力,切实抓好各项防控工作的落实。要坚持底线思维,坚决防止风险隐患变成动物疫情。坚持清零的决心,确保风险隐患整改无盲区,力争打赢防控持久战,保障生猪产品的安全。

    会议强调,第一,切实加强屠宰环节的防控工作。一是全省屠宰企业要严格按照省厅的规范进行大清洗大消毒,坚持生产消毒两不误;加强运输车辆的消毒,尽快完善消毒的设施设备,大型屠宰企业必须建立消毒通道和洗消的车间。二要组织开展非洲猪瘟的监测工作,对屠宰企业的肉样和环境进行双项检测。三要依法加强动物卫生监管。各地动物卫生监管机构和官方兽医要对出具的检疫证明负责,必须按照检疫规程实施动物检疫,对于出具检疫证明的肉品必须证物相符,切实做到履职尽责。四要督促屠宰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管理好猪源,实时关注疫情情况和国家防疫要求,严格落实国家调运生猪的规定,生猪来源必须明确合规;把好入场关,进厂要查证验物,认真检查核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畜禽标志;对于进厂车辆、生猪、车间、厂区等进行严格科学的消毒;严格待宰静养制度,生猪进厂后静养不少于12小时,观察生猪健康状况,屠宰前六小时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宰前检疫;要履行动物疫病的报告义务,发现患有疫病或是疑似疫病的动物及时向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不得瞒报、谎报疫情,同时实施隔离、消毒等措施,严防动物疫情的扩散。

    第二,要加强养殖环节的防控工作。一要强化密罐式封闭管理措施的落实,在双规制排查的基础上,对存栏千头以上的养猪场以场为单位,实施乡镇干部的防控包联制;对于千头以下的养猪场(户)以村为单位,实施乡镇干部的防控包联,切实做到全覆盖无空白,不漏一场一村。二要组织开展集中消毒,特别对场内的进出车辆及人员确保逢进必消,逢出必消,对进入的饲料、兽药等其他物品要通过紫外线等形式加强消毒,确保所有进出的人流、物流、车流等不携带病毒,彻底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三要实施启动全省养殖场抽检工作,对养殖大县进行重点监测,做到点面结合。

    第三,要进一步加强无害化处理环节的工作。除了对所有病死的生猪及其污染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外,同时也要实施对无害化处理链条三个环节的消毒,包括:无害化处理场区、病死猪收集点及运输车辆的消毒。

    会议要求,要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要明确责任内容,各地要对屠宰、养殖、无害化处理三个环节的防控工作,必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屠宰厂和无害化处理厂要实行县局局长包厂制,养殖场落实乡镇干部包联制。同时要严格责任的追究,严肃防控纪律。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兽医处负责同志,河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北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主要及分管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市、区)农业(农牧)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农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兽医、畜禽定点屠宰工作分管负责同志,相关科(处、站、所)主要负责同志等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相关信息  
代养模式“爆雷”:3013头生猪饿死危机背后的行业隐忧 [2025-6-27]
国家统计局:2025年2月上旬生猪价格环比下跌3.8% [2025-2-17]
越南非瘟疫苗首入印尼,超350万剂已获市场积极回响 [2025-6-27]
6月27日中国外三元猪价格稳中有涨 [2025-6-27]
6月27日中国内三元猪价格稳中有涨 [2025-6-27]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河北畜牧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河北畜牧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河北畜牧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0311-85282353;电子邮箱:trjg123@163.com。

更多>>

信息速递

太行鸡养殖技术培训与经验交…

[详细]
超前点映!《揭秘2025第四届河北8·18…
破局·赋能·焕新—养猪管理技术生态…
别再“漂”啦!永诚育种诚邀您共赴202…
2025第五届新疆牧业展
@所有人 养猪人的光影大赏邀你来PK,…
破困局 启新程——2025第四届河北省8…
【创品牌 拓渠道】关于举办京津冀蛋…
下沉一线解难题 精准指导献良策||河…
【日程发布】共探增效降本新路径!世…
把生产难题“摆出来” 让科技成果“…
种养循环促绿色发展:专家考察“老家…
更多>>

政策发布

农业农村部印发《高致病性禽…

[详细]
农业农村部批准26家单位申报的8种兽…
内蒙古2025年奶牛性控冻精、奶羊冻精…
2025年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控兽药企业6家、…
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控兽药企业6家、…
农业农村部党组召开会议强调 深入学…
2025年石家庄市委一号文件解读:进一…
80种农药进入我国禁限用农药清单
海关总署:允许符合检验检疫和卫生要…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关于动物销售、…
6月1日起,广西23条通道严查生猪调运…
关于我们 - 友情连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北畜牧网 电子邮件:trjg123@163.com 冀ICP备18009867号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106-1号金领大厦2-1-1613 电话:0311-85282353